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的人员应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18年第13号通告)规定执行。 (四)上海考区参加考试的外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有效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国内从业经历),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上海市有效。 三、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中专或高中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1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中专或高中学历,并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3)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含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学历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截止考试报名时已完成学业但未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且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学科门类 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累计工作年限 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从事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免试条件 (1)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2)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五、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2﹞115号)要求,考试报名证明事项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之前试验检测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并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5月3日 方式:登录“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syjc.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 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以及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1.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5月6日9: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黄浦区黄陂北路9号 申远大厦三楼)。 3.要求:收到须进行现场复核通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内至上述规定地点完成现场复核。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6月17日。 方式:报考人员打开交通职业资格网,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平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中,考生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2年版)》。 七、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暂不收费。 八、成绩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海考区将随时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要求,采取各项防控措施,请各位考生务必时刻关注“上海交通微培训”微信公众服务号或留意考区通知,并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考生未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考区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咨询电话:53950529秦老师;53950618徐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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